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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2次(2007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自考生: 我区07.2次(2007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区07.2次自考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7年8月2—8月24日进行(周六、周日除外),请考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我办办理报名手续。 二、 根据省考委安排,本次报名报考对所有未进行数码摄像的老考生和初次报考的新考生都要进行现场摄像。因此,以上两类考生,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到我办办理相关手续(此次所摄像片将用于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的制作,请考生报名时着正装)。 三、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自学考试及各种社会考试考生收取摄像费的批复》(川价函[2002]110号文件)规定,考生摄像收费标准为10元。
南充市顺庆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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